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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继昌:三个地方法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共同特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5浏览次数:31

【严继昌】:依法治教,三个地方法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共同特点:              

【政府职责】

(1) 都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促进学习的方针;

(2) 都把统筹、协调、指导的办事机构设在教育行政部门;

(3) 都确定教育行政部门是主管部门,其他行政部门协同工作。

(4) 都把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公共服务。

【在职人员教育培训】

(1) 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的负责单位是教育、人社
、公务员管理等行政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

(2) 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成人教育同等学历水平同类课程的学分可在各类成人高教机构之间相互转换;普通教育课程的学分,可以单向转换为电大、业大等的成人教育同等学历水平同类课程的学分。

【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老年人、残疾人的培训,社区教育】

(1) 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失业人员和进城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工作;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民政等行政部门负责老年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人社、残联行政部门负责残疾人的教育培训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2) 这些负责部门都可以委托社区学院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以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监管评估】 (1) 设立非经营性培训机构要向教育或人社部门审
批;设立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要向工商部门申请。

(2) 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监管制度,保障收取的学费用于教育教学,维护学员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3) 教育、人社、工商、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营业登记、广告发布和校舍安全等办学事项的监督检查。

(4) 教育、人社部门组织或委托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