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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酒店(宾馆)服务供应商“公选入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硕发布时间:2020-06-24浏览次数:549

   为保障学校培训教育工作中住宿、会议、就餐等环节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现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度酒店(宾馆)供应商“公选入围”工作,兹邀各符合要求的酒店服务单位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选入围”对象

   位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或首义校区)周边,能提供普通客房、会议服务的酒店(宾馆),星级不限。


二、“公选入围”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具备餐饮、酒店管理服务等经营项目。酒店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检查意见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酒店应具备星级以上和四星级以下的装修标准(不要求挂星),具备50人以上-500人规模的会议、客户就餐等接待能力的定点场所和承接培训活动的服务经验;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

  (五)酒店营业地点原则上应在学校周围车程15分钟范围以内,所提供的协议价应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且该价格不高于提供给本校其他单位的价格;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由单位法人本人或委托授权人代表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提交。


 (一)投递时间:

  2020年6月28日-30日(星期日至星期二)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


 (二)投递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中南楼713室


 (三)投递材料清单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如为法人投递此项可忽略)

  3.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如为法人投递仅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4.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5.公安消防机关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检合格证》或检查意见书;

  6.平面图;

  7.提供相应规模的会议室、客户、就餐区平面图及照片;

  8.提供会议定点场所配套停车场、会议室、独立wifi等基本条件证明材料;

  9.餐饮服务人员具备有效的证明复印件;

  10.经法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统一加盖公章供继教院留存。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原则上公选入围本项目的酒店(宾馆),才有资格承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的订房订餐服务。

  (二)入围酒店(宾馆)投标时承诺的客房、会议室、用餐的协议价以及服务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内各学院、部门均可以享受。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3825(传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