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制度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要求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更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
【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核心课程】
课程模块 | 主题类别 | 条文名称 |
党内法规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 ||
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 |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 ||
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 ||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 ||
党的领导法规 |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 ||
信访工作条例 | ||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 ||
党的自身建设法规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 ||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 ||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 ||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 ||
国家法律 |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
国家安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
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
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 ||
行政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
其他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 课程仅供参考,或根据单位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方案。
【培训师资】
高校学者(以本校为主)、企业高管和智库行业专家等一流师资资源。
【培训方式】
面授学习(理论授课、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线上学习(录播、直播相结合);混合式教学(面授学习+线上学习);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
【办学条件】
1.办学区位: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靠近光谷);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交通便利,比邻武昌火车站)
2.食宿条件:可安排校内标准化培训宿舍以及校园周边不同档次酒店;校内外用餐均可保障。
3.教室资源:有不同规格(15-300人)不同功能(报告厅、传统教室、智慧教室、研讨室等)的培训教室可供选择。
4.配套设施:校内食堂、图书馆、运动场均向培训学员开放。
【培训费用】
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
【联系方式】
027-88383995 继续教育学院郑老师。
【联系地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
(内容提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培训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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